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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观摩学习第三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巴彦淖尔市科协 发布日期:2017-08-09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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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县区科协、市直学校

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将于2017年8月14至1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切实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水平,缩小与全国活动开展先进地区的差距,通过参加观摩学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效提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创新能力与水平,为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为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市科协研究决定,认真组织我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观摩学习第三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

    各旗县区科协要及时通知各学校,积极组织、推荐本地区优秀辅导员、学校分管领导参加本次活动,旗县区科协派1名带队同志,参加活动的分管校领导每个旗县区原则上不超过5名,若需增加名额,需及时向市科协申请,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请准备一份本人或本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以备座谈会使用。

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5日。

申报参加活动的个人信息按转发附件统一填报电子版连同纸质版一式2份报市科协。

市科协统一安排相关事宜,活动往返路费、食宿费用自理。

    市科协本次活动联系人:刘希颋     

    电话:8700861;13847809988

    电子邮箱:3111748450@qq.com

 

自治区科协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盟市科协青少部、青少年科技中心:
  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将于2017年8月14-1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团组成
  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由参赛代表和领队组成。参赛代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代表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代表。领队由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担任。
  所有参赛代表须于7月15日至18日在线填写参赛回执(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依次完成参赛确认、在线交费、信息反馈,并打印参赛报到单。回执信息将直接作为竞赛组织和评审工作的依据,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集合与报到
  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将在呼和浩特市集合后,统一前往参赛。具体集合时间、地点稍后通知。
  参赛代表也可申请自行前往住地进行报到注册和不随队返回(青少年代表需监护人陪同),但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且大赛组委会将不安排接送站。
  三、参赛费用及交费方式
  参赛学生每人交纳注册费600元,领队、参赛科技辅导员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如未能报到参赛,注册费不予退还。
  本届大赛注册费在线交纳。学生、科技辅导员在填写参赛回执时分别支付,交费确认后即可打印参赛报到单或回执。
  参赛代表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注册费,由所在地科协核实后于7月17日前发函传真至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研究确认后,方可减免。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展馆和驻地
  大赛的主展馆:杭州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B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南路336号)
  学生和领队驻地:杭州白马湖建国饭店(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南路336号)。
  科技辅导员驻地:杭州太虚湖假日酒店(地址:杭州市萧山东方文化园)。科技辅导员可乘坐组委会安排的接驳车往返于展馆和驻地。
  (二)主要日程和活动要求
  本届大赛活动主要包括项目问辩、开幕式、专项奖颁奖典礼、闭幕式、科教论坛、国际竞赛获奖学生交流、科学工作坊、科技参观等。参赛代表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具体日程见附件3,如有变动以现场《大赛活动指南》为准)。
  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参加项目问辩和颁奖典礼,少数民族选手可着民族服装。不参加项目问辩的参赛选手,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布展
  布展时间为:8月14日全天、8月15日上午8:30-12:00。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并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展位。
  2、布展:布展须按照《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的要求,由参赛者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
  根据竞赛规则,参赛者须将研究项目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材料带到比赛现场,问辩时向评委展示。
  3、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完成布展后,参赛者持胸卡到展厅内查询机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排序依次对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项目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不能参赛。
  五、安全要求
  参赛代表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要求,按照组委会统一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如发现违规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