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苍智勇(市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张彦华(市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副组长)
组 员:赵俊杰(市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专职纪检员)
菅 强(市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专职纪检员)
二、工作职责
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协助、配合市纪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派驻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科协开展纪律检查工作。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对驻在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综合监督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不承担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2、检查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及时报告。
3、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4、受理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6、负责本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7、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