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协、教育局、农牧和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科研院所,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河套学院科协、各园区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进“科创中国”、“科技兴蒙”行动实施,助力巴彦淖尔绿色高质量发展,巴彦淖尔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今年八月份共同举办“第十二届巴彦淖尔市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二、年会内容
(一)优秀论文征集评选
7月下旬至8月中旬,围绕年会主题开展论文征集推荐工作。
(二)年会分会场学术交流活动
8月份,市科协将联合相关行业领域举办2场年会分会场论坛活动。分会场将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重点在防沙治沙、农业节水,盐碱地改良等领域,开展交流和研讨,促进不同学科领域间的交流。年会分会场由各旗县区科协、河套学院科协、园区科协及各学会、协会或企业科协申请承办并负责组织。
(三)年会主会场
9月上旬,举办年会主会场活动,邀请院士或国内知名专家围绕生态保护、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等方面作主旨报告。公布论文评选结果。
三、优秀科技论文遴选相关工作
(一)论文遴选范围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起至今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中国科技期刊上的优秀论文。
(二)论文遴选征集和推荐
各旗县区科协、教育局、农牧和科技局、人社局、市有关单位、科研院所,河套学院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各园区科协为第十二届巴彦淖尔市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组织推荐单位,向有关广大科技工作者转发年会通知,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积极申报论文参会,负责做好论文的征集、初审和推荐工作。
各企业科协上报论文需提交至属地旗县区科协、园区科协,统一报送。
(三)论文报送
1.各推荐单位组织初步评审后在巴彦淖尔年会论文评选登记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无评审意见和公章不予受理),填写论文汇总表后(汇总表论文题目务必与论文样稿题目一致)将审定推荐的论文出版稿、巴彦淖尔年会论文评选登记表、论文汇总表(各单位注意留存)各1份于2023年8月15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巴彦淖尔市科协学会部,同时发送论文电子版(没有电子版的论文不予刊登),逾期不再受理。
2.往年已向市科协报送过的论文(包含获奖及未获奖论文)不得重复报送,不得抄袭造假,要彰显科技工作者优良道德学风。
3.论文作者最多可报送2篇论文参加遴选,每篇学术论文均需提供登记表,每份登记表均需经过第一作者同意。
(四)论文评审原则
1.创新性:理论研究方面有新观点、新突破,发现学科领域新理论、新方法,属国内首次发表;
2.科学性:论点和支持论点的论据完全正确,既有深入的理论分析,又有严格的科学实验验证,学术水平高,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对学科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
3.实用性:选题符合客观实际的需要,对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有重要实用价值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有重要理论意义;理论指导实践,在开发和应用方面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可读性:主论精辟,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性强,在语言文字、论文层次、结构论述严密程度、逻辑性、图表设计方面好。
(五)结果发布
巴彦淖尔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科协网站(http://www.bynekx.org.cn/)对第十二届巴彦淖尔市自然科学年会优秀论文名单进行集中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下发文件公布遴选结果,并向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证书。
附件1.第十二届巴彦淖尔市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评选登记表
附件2.第十二届巴彦淖尔市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汇总表
附件3.第十二届巴彦淖尔市自然科学学术年会分会场申请表
联 系 人:高敏
联系电话:8700861
电子邮箱:bynekexie@163.com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自然资源局9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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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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